(一)工業和信息化部、國家廣播電視總局、中央廣播電視總臺,廣東省委、省政府領導,兩院院士;
(二)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、廣播電視局、通信管理局負責人;
(三)廣東省直有關部門、各地級以上市分管領導,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、廣播電視主管部門負責人,廣州市各區工業和信息化、廣播電視主管部門負責人;
(四)國際著名企業、行業組織、科研機構等代表;
(五)國內外影視、體育、工業、安防、醫療、教育等高清視頻應用領域代表;
(六)全國及廣東省骨干企業、產業鏈上下游制造企業、內容制作企事業單位、運營企業、互聯網企業、行業組織、高等院校及研究機構等代表;
(七)消費者代表。
(八)新聞媒體。